《上海浦東機場航班時刻資源市場配置改革試點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在征求行業相關人士及相關航空公司意見後,經民航局批複,於(yú)2016年1月5日正式發布,這意味著(zhe)以“時刻抽簽+使用費”爲模式的上海浦東機場航班時刻資源市場配置改革試點正式啓動。
據瞭(le)解,在民航局批準的上海浦東機場(chǎng)時刻資源分配改革試點方案中,浦東機場(chǎng)本次試點新增時刻的50%放入抽簽池,另50%時刻、抽簽後剩餘的時刻以及收回的時刻均放入行政分配池。本次試點(diǎn),抽簽池的航班時刻數量爲14個(7對(duì))。抽簽池分爲主基地航空公司時刻池、在位航空公司時刻池和新進入航空公司時刻池,其航班時刻量的比例分别爲總量的50%、30%和20%。航空公司抽簽分配所得時刻具有3年的使用權,不具有所有權,使用期限爲2016年1月31日至2019年1月30日。航空公司對(duì)中簽時刻将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繳納一定數額的時刻使用費,時刻使用費一次性支付,彙繳國庫。
《實施細則》是根據《民航局關於(yú)印發<航班時刻資源市場配置改革試點方案>及做好改革試點相關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上海浦東機場的實際,綜合各方意見制定的。《實施細則》明確(què),本次航班時刻市場配置改革試點針對上海浦東機場新增容量航班按比例實行市場配置和行政分配方式,市場配置時刻隻能用於(yú)國内幹支線客運飛行,行政分配時刻隻能用於(yú)國際/地區飛行。
根據《實施細則》規(guī)定,民航華東(dōng)地區管理局組織上海機場(集團)、華東空管局等單(dān)位共同成立上海浦東機場(chǎng)航班時刻資源市場(chǎng)配置改革試點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監督《實施細則》的具體實施,包括對航空承運人抽簽資格進行審核及公示、核準抽簽時刻池中的具體時刻時段和數量、監督抽簽的組織與實施。由上海機場(chǎng)(集團)有限公司負責抽簽程序的具體組織與實施工作。
爲確(què)保航班時刻資源市場配置改革試點工作的公平、公正、效率,據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在《實施細則》中對參與抽簽的航空公司提出瞭(le)明確(què)的資質要求,規範瞭(le)報名流程、名額確(què)定及抽簽程序,強化瞭(le)對時刻合規使用及嚴肅處置濫用、違規使用時刻等行爲的監管措施。
本次上海浦東機場航班時刻資源市場配置改革工作對促進航班時刻配置的公平、效率和競争,探索建立最佳的航班時刻配置模式具有重要意義。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将密切關注改革試點情況,對本次試點進行全過程監督,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與協調統籌,根據《實施方案》将責任落實到位,依規做好各環節工作,確(què)保上海浦東機場航班時刻資源市場配置改革試點工作順利平穩開展。同時,對試點工作進行認真總結並(bìng)形成報告,爲民航局深化推進航班時刻資源配置改革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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